法制網訊 見習記者馬維博 27日,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佈了《關於完善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全省事業單位今年上半年須完成崗位設置,今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
  河南省人社廳明確要求,凡是由國家機關舉辦或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列入事業機構管理序列的事業單位都要列入此次改革範圍。事業單位在編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都要納入崗位管理。這將涉及全省9.2萬個事業單位,214.7萬名工作人員。
  經核准的崗位設置方案是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確定崗位等級、調整人員崗位及核定工資的依據。今後,事業單位採取公開招聘、人員流動方式補充工作人員,以及工作人員職務晉升、職稱申報(評聘分開除外)、工勤技能考核、崗位等級變動等,都應在崗位空缺前提下進行;事業單位補充的工作人員和人員崗位等級晉升,以及三類崗位之間轉崗聘用的,都應進行崗位等級認定;對不按規定補充的工作人員和進行崗位等級變動的,不予認定崗位等級。  (原標題:河南拉開事業單位改革大幕 214萬人競聘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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