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6月16日消息(記者沈靜文)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每年到年底,單位統計你這一年的收入,很多人看了都嚇一跳——我怎麼掙了這麼多錢啊,我自己怎麼不知道?其實,“花錢如流水”只是一方面,另一個重要原因是,這其中有一部分,比如公積金,還躺在銀行里呢。
  有的人不取公積金是因為不差錢兒,但想必大多數人,還是嫌麻煩。按照現在的制度,即便是相對簡便的買房提取公積金,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發票這一大堆材料也夠你準備的。好消息是,拿北京來說,這種麻煩即將成為歷史。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執法處處長呂志民今天下午向中國之聲記者介紹了相關的情況。
  呂志民: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這些職工提取公積金,政策變化比較大,為了簡化手續,我們等於利用我們公積金的貸款系統來掌握這些公積金貸款購房人的信息,其他的什麼購房合同、購房協議這一類的我們也就不要了,你本身就提供一個購房申請,然後再提供你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再加上你的銀行的儲蓄帳戶就成了。
  有的人說,公積金是我自己的錢,我想怎麼花就怎麼花,怎麼來來回回有那麼多限制?按照北京市即將於7月初前後執行的新規,北京市租房提取公積金今後將由一年提取一次,縮短為三個月提取一次,提取的限額為本人和單位繳存公積金三個月的總和。對此,呂志民說,這是由設計公積金制度的本意決定的。
  呂志民:因為從公積金本身來說,他是解決基本住房的,你如果說本身租房,一個月您就萬兒八千的,我想肯定不是我們租房人願意做到的,我們站在公積金的這個政策的解決基本住房的這個目的上,那麼就有一個初步的限定。
  條條框框總歸還有,但“方便”也是大勢所趨。在全國多地,“公積金只能買房”的慣例正陸續被打破。
  武漢市將從7月1日起實施住房公積金提取新政,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且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可定期提取公積金。今年4月,上海市公積金中心透露,將進一步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物業費政策,提高提取額度,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自住住房消費。而早在去年9月起,三亞公積金用途已拓寬至交物業費、看病、交學費等。在“因為買不起房所以取不出公積金”的惡性循環前,公積金的提取條件正普遍放寬。
  這麼說起來,公積金的錢是越來越好拿了。可是北京的王女士有著不同的看法,去年剛剛買下首套房的她,最後好不容易才用上了公積金貸款。
  王女士:剛開始說的是要走貼息,說公積金是不批,本來公積金貸的話是20%的首付,後來他說要轉貼息的話,就是跟郵政儲蓄合作按30%的首付,就是比我之前計劃的要多10%,但是,每個月還的錢還是按公積金還款,因為多出來的利息是郵政來幫你還的。當時我申請的時候,賣房子的人他說要不你先按公積金人申請著,也許就能申請下來,當時運氣也比較好,最後一批,但是聽說元旦之後,好像跟公積金有關的貸款都不批了。
  這一說法,也得到某在京中央國家機關房管部門負責人的印證。
  負責人:比如說中央國家機關公積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去年就發了一個文件,鼓勵職工採用商貸,不建議使用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的利率要比商貸要低,他聯繫是商業銀行,現在銀行落實的是郵政銀行,本金是由商業銀行來出,但是這些商貸的利息,和你公積金貸款的利息這塊差,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來給你補,我覺得是不方便了,你起碼得多道手續。
  記者:等於錢是一樣,但是讓你走商貸那個流程。
  負責人:都等於得多道手續。
  公積金貸款辦下來了,王女士又不樂意了,一年前還有單位同事辦理了“按月提取”公積金,每個月公積金都會自動打到個人卡上,怎麼到自己,又得隔幾個月就去辦一次手續?負責辦理北京市職工公積金業務的建設銀行說,的確如此。
  建設銀行:不是不能辦,是國辦中心暫停辦這個業務了,什麼時候能辦得國辦中心通知。
  記者:這個我在北京市公積金網站上都沒有查到相關的規定。
  建設銀行:國辦中心不上網,不會那麼著公佈。
  記者:那這個是口頭通知的,是嗎?
  建設銀行:對呀。
  一方面是公積金提取的便民、親民,另一方面,在細節問題上,這公積金又取得讓人不痛快,究其原因,這位房管部門負責人一語道破:缺錢。
  負責人:他這個存貸比,對國家監管部門我理解就是亮了黃牌了,實際上他是本金不足了,我覺得可能還是這個資金庫存不足了。  (原標題:公積金政策各地不統一弄糊塗市民 讓人取得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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